转发校研究生处《关于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次数:

 

             【学位】关于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最近,我校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多数申请学位同学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使部分有抄袭行为的论文得到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我校决定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本次申请学位同学,把还未进行检测的学位论文用电子版形式前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集中拿到研究生处检测。未经检测及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论文电子版提交要求

    拟检测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为:学位论文word文档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命名方式为:专业+学号+姓名.doc,如“金融学+2007210999+张三.doc”)。各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收齐并检查无误后,统一按照学院为单位以压缩文件.rar格式,在检测规定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研究生学院学位科。

    二、检测要求与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的检测分两阶段进行:

(一)论文送审前检测和复检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按要求均需进行检测后方能送审。

1、文字复制比在29 %及以下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自行修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学位论文复检后文字复制比降到29%及以下,才可进行送审,否则不予送审。

   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复检的研究生,需向研究生秘书统一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复检结果由学院及时向研究生及其导师反馈。三次电子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通知学院按延期处理。

三、检测时间安排:

1、检测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复检时间:4月11日—15日。

                                           研究生处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