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7年12月29日(第16周)结束,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2日(第17周-第18周)为考试复习或课程论文撰写时间,2018年1月15日到2018年1月26日(第19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其中,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8年1月19日(第19周)。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第18周),各科考试在第18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第19周-20周),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英语:2018年1月15日上午

泉州校区:9:00-11:00

厦门校区:9:00-11:00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班:

学术英语听说:2018年1月15日晚上  19:00-19:40

学术英语:2018年1月15日晚上  19:40-21:20

B班(请自备耳机):

研究生英语听说:2018年1月15日晚上  19:00-19:30

研究生英语阅读:2018年1月15日晚上  19:30-20:50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请自备耳机)

英语(阅读):2018年1月15日晚上  19:00-20:20

英语(听说):2018年1月15日晚上  20:20-20:40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详见附件。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楼311室

厦门校区文印室:行政主楼B305室

三、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按“缺考”处理。《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2.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成绩录入统一在新系统上进行,新系统登录地址:http://gmis.hqu.edu.cn/hqjygl/。新研究生管理系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27日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录以上网址→输入工号、密码→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于2018年1月28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于2018年1月29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

3.研究生英语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成绩报送表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存档(各一式一份),英语课程试卷任课教师按班级整理好后泉州校区由外国语学院存档,厦门校区送交研究生院代为存档。

研究生政治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试卷(或课程论文)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A.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听说

泉州校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17:20,数学楼106

厦门校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17:20,B308

B.研究生英语阅读、研究生英语听说

泉州校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17:10,永亮楼301

厦门校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17:10,E2-403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英语(阅读)、英语(听说)

厦门校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17:10,E2-404

3)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18年3月16日(第2周)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录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课程与成绩→重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六、课程免修

需办理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免修办理程序: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录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日常事项→免修课程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

七、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3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变更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录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经导师、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交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于开学后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八、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8年3月9日(第1周)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见附件2)纸质版收齐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qu.edu.cn,命名格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如“020103002-高级微观经济学-XXX”。

九、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2018年1月29日开始放假。下学期2018年3月3日、4日报到注册,2018年3月5日正式上课。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2018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