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毕业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30 浏览次数: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2016年917日(周

2.学位论文经导师修改并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将严格照《华侨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及范文要求规范撰写学位论文,特别是脚注、参考文献须按格式认真撰写。排版后打印(可使用A4纸)9月12(周一)上11:00前交法硕中心办公室。(请务必按时提交。因恰遇中秋节,论文须提前交给评委老师。逾期提交者,将直接延期。)

  注:所交学位论文内容必须完整,包括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中英文内容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 格式规范请登录法硕网站-规章制度-表格下载-学位管理查看。封面中“实际单位导师”放空,“研究方向”务必请导师确认,盲送论文时按此方向送审。

  3.法硕中心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分组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将上传法硕中心网站并短信通知。

  4.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专家组由5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

(2)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中期工作总结报告、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材料进行预审;

(3)论文作者利用PPT在10-15分钟内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介绍,导师对研究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4)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在10-15分钟内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得出结论。

(5)预答辩专家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研究生的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评分不低于80分;其论文经完善、定稿、导师审阅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在70-80(不含80)分: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低于70分: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6)预答辩评分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和排在预答辩组后10%的学位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全盲审(交的两份论文都由研究生院盲审)。

     (7)未经预答辩或预答辩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不得申请送审和正式答辩。 

     5. 912日前请到学校财务处缴交第三年学费。也可网上缴费:http://hd.bocpay.cn/。发票复印件或网上缴费清单与论文同时提交。未交学费者将不得安排预答辩。

     6. 未能参加预答辩的同学,请于96日前致电22693252告知原因并办理毕业延期手续。

     7.预答辩通过后,将有一周时间进行论文修改。请积极与导师沟通,做好论文定稿工作。盲审论文提交时间预计在第五周(926日),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