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团委]关于开展2012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次数:

 

2012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为做好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
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将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评定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将申请表、本科期间所在专业全年级绩点排名情况或教务处相关证明等材料(需加盖教务部门章或成绩专用章)交至研究生院,地址:杨思椿科学馆404,岳金老师,申请截止日期:11月15日。
二、评定工作
11月22日前,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11月30日前,将获奖者名单及奖学金发放表交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内。
三、2012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工作
优秀新生奖学金按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40%,第二学年发放30%,第三学年发放30%;每学年发放的时间为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内中途退学(不包括按《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因病无法完成学业而退学)或被开除学籍之后,该项奖励未发放部分不再继续发放。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