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次数:

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的全国统考已经结束,现将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有关笔试和复试(测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最低分数线:

总分185,英语40,考生全部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

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

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链接),以报名时申请的用户名登录报名平台并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泉州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均需泉州市检察院审批盖章方有效(按照往年要求)。其他单位的考生请按主管部门意见办理审批手续、盖章。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纸张以A4为准)

①《资格审查表》1(如个人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底)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20141226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泉州校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楼会议室(进校大门右手边第一栋楼)

三、复试(测试)安排:

(一)笔试

政治理论考试笔试时间:20141227上午8:30-11:30

考试形式:开卷 (资料考生自备)

笔试地点:政治理论考试参考范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考生自行准备相关资料。

泉州校区经管楼梯形教室3-1(准考证号14350351200229-14350351600823

泉州校区经管楼梯形教室3-2(准考证号14350351600825-14350351601421

泉州校区经管楼梯形教室303(调剂生)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1228

面试地点:华侨大学祖杭楼701(经济法教研室)、709(基础法教研室)、710(民商法教研室)、711(国际法教研室)。

面试分组详见附件.

请参加28日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点准时在祖杭楼706会议室报到,请参加28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2点准时在祖杭楼706会议室报到,报到时需缴交《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

四、中心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李老师(0595-22693623/何老师(0595-22693252

考生的联系电话以网上报考时所留的电话号码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更改。

五、有关调剂事项

(一)接受校外考生调剂条件

2014年未报考我校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申请调剂:

1.符合报考条件者。

2.只接收2014年报考福建省内院校在职考生的申请。

3.法律硕士调剂条件:总分190分及以上,英语45分及以上。

(二)调剂程序

1.调剂申请时间:调剂考生于20141224前递交申请材料。

考生下载 考生调剂表.doc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将表格含所需材料寄往华侨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收件人:张莉萍。

2.通知参加复试:根据考生的申请表进行复核,在20141225前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①调剂申请表原件(原报考单位盖章,表中本人签字处需签字)

②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携带原件核对)

上述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三)调剂咨询电话:0595-22692923 张老师

调剂考生申请表.doc

学生分组(含调剂).doc

考生情况登记表.doc